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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竟沦落到与这帮人为伍,这些与我天天做伴的孩子,简直无法与我幸福的童年时代的伙伴相比。
我觉得,自己长大以后成为博学多才、出类拔萃的人物的希望,已在我心里化为泡影。
这一切给我的灵魂带来了难以言喻的痛苦。
我觉得自己如今毫无依靠、全无希望,我对自己的处境深感羞辱,我相信我过去所学、所思的一切,令我快乐的一切,激发我去幻想和上进的一切,都将一天一天地离我远去,永不复返。
我年轻的心灵所经受的这些痛苦,全都深深地烙印在记忆之中,无法诉诸笔端[33]。
这样想着,悲伤和羞耻感就塑造了我的性格。
即便现在,虽然我有了名气、有人关爱,过得很幸福;但在梦里,我常常会忘记自己有亲爱的妻子和孩子,甚至忘了自己已经长大成人,又落寞地回到了生命中的那段岁月。
我的母亲和弟弟妹妹们(范妮住在皇家音乐学院)在北高尔街那座空房子的两个客厅里扎了营,家具已经变卖一空,家里还有一个从查塔姆济贫院雇来的小女仆。
如果我想在午餐的时候回家,一来一回的路途很远;所以一般来说,我要么带饭,要么就在附近的铺子里买点儿吃的。
要是买饭的话,我一般就买一条五香辣味干腊肠和一便士的面包;有时候也会去小饭馆里吃四便士一碟的红牛肉;有时候还会去路对面一家又破又旧的酒馆吃一碟面包和干酪,再喝上一杯啤酒。
要是我没记错,那家酒馆名叫“天鹅”
,或者“天鹅”
和别的什么,我记不清了。
我记得,有一次,我胳膊下夹着早上从家里带来的面包—面包被纸包着,就像一本书—前往德鲁里巷克莱尔大院那家约翰逊“时髦牛肉”
店,进了最高档的餐室,派头十足地点了一小盘那种佳肴,就着面包吃了下去。
见到我这个古怪的小鬼独自跑进来吃饭,侍者会作何感想,我不得而知。
但我至今仍然记得他直勾勾地瞪着我吃饭的样子,他还叫了另一个侍者来看。
我给了他半便士小费,真希望他当时没收下[34]。
于是,房子的钥匙被交还给了房东,房东收到钥匙很开心;而我(我虽然是个小“该隐”
,但是从来没有伤害过任何人)则被移交到卡姆登区小学院街的一个瘦小的老太太手里,我家很久以前就认识她。
她收留孩子住宿,以前在布赖顿也做这一行;她收留我之后,加上几处修改和润色,就不自觉地演起了《董贝父子》里的皮普钦太太。
她当时有一对弟弟妹妹要照顾;有两个孩子是别人家的私生子,生活费常常不给;另外还有一个寡妇的幼子。
两个男孩和我睡在一间屋里。
我独享包含一便士的面包和一便士的牛奶的早餐,这都是我自己买的。
我把另一小片面包和四分之一磅干酪存放在特定橱柜的特定一层,等晚上回家时当夜宵。
我很清楚,我每个礼拜六七个先令的收入,光吃饭就得花费不少。
我整个白天都在黑鞋油仓库干活儿,整个礼拜都得靠那点儿钱过活。
我估计租房子的钱是我父亲出的,反正肯定不是我自己出的,而且我也肯定,从礼拜一早上到礼拜六晚上,不会有任何其他人帮我(除了有人帮我做衣服,我觉得)。
现在回想起来,我可以对上帝发誓,我不记得有任何人给过我建议、忠告、鼓励、安慰、帮助和支持。
每到礼拜日,我都和范妮去监狱里过。
我上午九点钟到汉诺威广场滕特登街音乐学院门口接她,晚上我们再一起走回去。
我那时太年轻,太幼稚,太缺乏自我管理的能力—我怎么可能不是那样呢?因此,早晨去亨格福德河埠头的路上,我总能看到托特纳姆大院路摆在点心店门口半价出售的隔夜糕点,并常常忍不住将本该用来买午餐的钱花在这里。
如此一来,我就只能不吃午餐,要不然就是买一个小圆面包或一块布丁充饥。
当时有两家布丁店,我会根据自己手头的松紧情况选择光顾哪家。
一家在圣马丁教堂附近的短街上(就在教堂后面),如今已经迁走了。
那家店的布丁里有无核葡萄干,相当特别,但价格昂贵:两便士一个,却不比一便士的普通布丁大。
另一家店卖好吃的普通布丁,坐落在斯特兰德街,就在现在的劳瑟拱廊附近。
那家店的布丁大而发白,沉甸甸、松垮垮的,里边稀稀疏疏地掺了些扁扁的大葡萄干。
这家店的布丁,每天都在中午时热腾腾出炉,所以我常把它当午餐吃[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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