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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努力一定会在一种非常明显的过程里废除一切惩罚的。
这种办法会立即导致一切刑法的废除。
开明而有理性的司法官员,为了审理他们面前的案件,除去依据理性这个法典以外,不会求助于其他任何法典。
对于别人教给他们应该怎样思考,他们一定会感到荒谬可笑,也会鄙视那些自称在案件发生以前就比亲身调查一切情况的人都对于案件有更清楚地了解的那些人,还会嘲笑那些把每一件犯罪行为都拿来同事先捏造的一定数目的惩罚措施做一番比较后强使其中的某项措施符合这个罪行的做法。
不久我们还有机会来讨论这个问题[1]。
在施加惩罚这个问题上,如果人们决定根据犯人的动机和将来可能造成的危害来进行斟酌,这样做的最大好处就在于它会使人们懂得企图对犯人进行报复的做法是如何不可能和何等狂妄的。
作为一个理智清醒的人,谁也不会妄图给我的任何一种行为指出影响我的动机,并且根据这些动机判处我重刑或极刑。
即使审判我的法官对于我的品行曾经作过长期的观察而且又非常了解我的种种行为,这种做法也是不公道和荒谬的。
对于自己行为的动机而言,我们有多少次是在自欺欺人:给自己的行为设定一个原因,而实际上它却在受另一个原因的支配。
即使一个人掌握了全部情况的来源,仍然免不了判断失误,我们怎能期待一个旁观者会做出充分正确的判断呢?我是否能够仅只为了别人的利益而做出对他有利的事情,这不一直到现在还是哲学家们所争论的一个问题吗?“要肯定一个人的意图,必须确切地了解客观事物在他的感官上所造成的实际印象,并且必须确切地了解他前此的思想情况,这两者因人而不同,在同一个人身上也因时而异,其变化的速度是同观念、感情和环境的生活不断相适应的。”
而另一方面,那些以裁判这个不可理解的秘密为职业的人却对这些情况和被控告的人毫无了解,只是从两三个不明真象和有偏见的证人的证言中搜集他们的材料。
一个人被刺激得去杀害别人的性命,这个人的历史里会包括多少复杂的实际的和可能的动机呢?你能知道这些动机里有多少出于正义,又有多少出于极端自私吗?有多少是突然的感情冲动,又有多少是根深蒂固的恶习呢?有多少是不可容忍的挑衅所引起的,又有多少来自自发的错误呢?有多少是突发的精神错乱、以一种不可克制的性质迫使人们匆忙采取某种行动而并没有任何确定的动机,又有多少是源于无药可救的恶习呢?想一想历史的不可靠,我们不是还在争论:西塞罗是一个虚荣心重的人,还是一个有道德的人?古罗马的英雄们是受虚夸的荣誉感所驱使,还是受无私的善心所激励呢?伏尔泰是人间的败类,还是最豪迈勇敢的造福于人类的人呢?在这些问题上,通情达理的人经常会引证“人心难测”
这句话,那么他们能够认为:自己在论证这些问题上的理由比支持自己对上星期在伦敦中央刑事法院受审判的那个人的看法的证据多一百倍吗?如果我们想一下被判刑的罪犯的供词,我们就会看清问题的这个部分。
他们对于跟他们有生死关系的那些事情的看法,和他们的法官强加在他们身上的编排是如何不同的啊?而且这些供词还是在极端可怕的环境中写出来的,他们中间许多人并不抱有丝毫减轻恶运的希望,并且表现出了最大的真诚。
谁能说只掌握一点点材料的法官会比那个认真地检查了自己思想的犯人更有资格确定那些动机呢?一个人道而有正义感的人读完定罪判决书后,若不对这种判决感到一种不可克制的厌恶,那样的判决书该是多么稀少啊?如果说有什么最使人感到屈辱的事情,那就是一个可怜的受害者承认判决的公正,而一切有觉悟的旁听的人却都对这种判决感到恐怖。
但是还不止于此。
动机在被确定以后,不过是问题的次要部分。
社会能够公道地加以谴责的唯一一点(即使社会对这个问题有裁判权)是一个比我们正在谈论的问题更为不可知的问题(如果真是还有更不可知的事)。
对人类思想作法律上的调查,从它本身来说,乃是一切有理性的评论家所一致谴责的。
我们所要确定的不是犯人的动机,而是他有没有重新犯罪的可能性。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我们才有理由首先研究他的动机。
但是当我们发现这个动机的时候,我们的工作仅是刚刚开始,它只是我们的一项资料,可以被用来估计那个犯人重新犯罪和被别人仿效的可能性。
这个动机是他习惯的思想状态,还是他的一个变态?它还可不可能再次重现?经验对他造成了什么影响?犯罪后随之而来的内心不安和痛苦有没有可能在他的思想上造成有利的转变?以后要不要把他放在一定会促使他犯同样大罪的环境之中?从其本身性质上看,预防乃是十分靠不住的方法。
因为预防而对另一个人进行伤害,在一个公道的人看来总是可厌恶的。
同时应该注意:在罪行难以确定问题上所谈的一切都有助于说明以警戒为目的的惩罚更加不合乎正义。
因为我所谴责的一个人身上的罪行永远不会跟另一个人的罪行相同,这就好像是说,我要对一个有一只眼睛的人进行严厉的惩罚,因为我要防止他人将来可能故意挖去别人的眼睛一样。
我们还可以从证据的不可靠性上推论出企图使某种罪行的到应得的惩罚的观点是荒谬可笑。
证人是否老实,对于一个公正无私的旁听者来说乃是值得经常怀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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