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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我见到两个有趣的忏悔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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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段时间,我寄居在多佛尔的姨婆家中—无论如何我都得写完手头的书再走,而那需要好几个月—我坐在窗前静静地写作,而我第一次得到这里的庇护时,就曾从这扇窗户眺望海上的明月。
我的主张是,只有在我自己的小说创作同这部传记的讲述偶尔相关时,我才会提到小说。
根据这一主张,我不会谈自己在文学创作方面的抱负、快乐、焦虑和成功。
至于我怀着最强烈的热忱,全心全意地投入文学创作,将灵魂的全部力量都用在上面,我先前已经说过了。
倘若我写成的书还算有点儿价值,那我接着创作下去就有意义。
倘若我的作品乏善可陈,那我再写什么都不会有人感兴趣。
我时不时会去一趟伦敦,将自己融入熙熙攘攘的人群,或者与特拉德尔斯商量些公事。
我在国外期间,他极其精明地替我打理业务,让我的生意蒸蒸日上。
我出名之后,开始收到许多陌生人寄来的信件—大多毫无意义,极难回复—于是我和特拉德尔斯说好,把我的名字漆在他门上。
负责那一片的邮差尽职尽责地将一捆捆信件投到他家,我隔一阵子也会去那儿,辛辛苦苦地阅读信件,就像一个不拿薪俸的内政大臣。
在这些信件当中,不时会有一些殷勤的提议,是埋伏在律师公会附近的无数局外人中的某位写来的,想假借我的名义来从事代诉人业务(假如我愿意完成尚未完成的必要步骤,成为代诉人的话),并分给我一定比例的利润。
但我拒绝了这些提议,因为我知道,这种冒名执业的家伙实在太多了,而且律师公会已经病入膏肓,用不着我再去雪上加霜了。
我的名字鲜艳夺目地出现在特拉德尔斯门上时,索菲的姐妹们已经回家了。
那个机灵的小伙子整天都装出从没听过“索菲”
这个名字的样子。
索菲则在后面的房间里,一面干活儿,一面看看楼下那个落满煤灰的狭长小花园,那里有一个水泵。
不过,我每次在那儿见到她时,她都是那个快活的家庭主妇。
没有陌生人上楼的时候,她常常哼起德文郡民谣,优美的旋律陶醉了那个在逼仄的小门厅里办公的机灵小伙子,让他都变迟钝了。
我一开始觉得很纳闷,因为我发现索菲常在一个习字本上写字,而且一见到我就赶紧合上本子,藏进抽屉。
但不久谜底就揭开了。
有一天,特拉德尔斯冒着细细的冻雨从法院回来,从书桌里拿出一张纸,问我觉得上面的字写得如何。
“噢,不要,汤姆!”
索菲喊道,她正在壁炉前给特拉德尔斯烘热拖鞋。
“亲爱的,”
特拉德尔斯笑嘻嘻地回应道,“为什么不要?你觉得这些字写得怎么样,科波菲尔?”
“写得非常符合法律文书规范,非常正式。”
我说,“我想我从未见过这样刚硬有力的笔迹。”
“不大像女人写的,对吧?”
特拉德尔斯说。
“女人写的!”
我重复道,“与其说这是女人写的,还不如说女人会用砖头和灰浆盖房子哩!”
特拉德尔斯开怀大笑,告诉我这是索菲的笔迹;说索菲曾断言,他很快就需要一个为他抄写文件的办事员,而她就要当那个办事员;还说她是从一份法律文书样本上学会这种字体的,她可以在一个小时内抄写—我忘记多少页了。
听到特拉德尔斯把这些对我和盘托出,索菲觉得非常慌乱,便说如果“汤姆”
当上了法官,就不会轻易把这种事抖搂出去了。
“汤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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