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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意做满一个月时,麻烦来了。
这日清晨,林知微刚和周娘子、孙二嫂将晾晒好的药材收进小屋,院门就被拍得震天响。
“开门!
官府查税!”
门外站着三个人:领头的是个生面孔的税吏,穿着皂衣,腰挂铁尺,面色不善。
他身后跟着两个差役,其中一个正是上次跟着里正去“拿”
她的那个麻脸汉子。
林知微示意周娘子她们退后,自己上前开了门。
“官爷有何贵干?”
税吏打量着她这简陋的小院,目光在晾晒的药材和炮制工具上扫过,最后落回林知微脸上:“你就是沈林氏?在集市西头摆药摊那个?”
“正是民妇。”
“有人举报你无照经营、偷逃市税。”
税吏从怀里掏出一卷文书,“按律,无照经营罚银五两,偷逃税款追缴三倍,另加杖二十。
你是自己跟我们走,还是我们‘请’你走?”
声音洪亮,引得附近几户人家都探头张望。
林知微面不改色:“官爷说民妇无照经营,可有凭证?”
“凭证?”
税吏冷笑,“市税司的档里,根本没有你的贩契记录!
这还不是无照?”
“官爷查的是哪一年的档册?”
林知微问。
“自然是今年的!”
“那便对了。”
林知微转身进屋,片刻后拿出两张纸——一张是泛黄的户籍文书,一张是盖着红印的临时贩契,“民妇的贩契是吴书吏亲手所办,上月十七录入,官爷查的若是上月十七之前的档册,自然没有。”
税吏接过贩契,仔细看了看红印和日期,眉头皱起。
他显然没想到这妇人真有手续,且日期对得上。
“就算有贩契,”
他话锋一转,“市税呢?月税三百文,场地费两百文,你交了吗?”
“民妇无需缴纳。”
林知微翻开户籍文书,指向其中一行朱笔小字,“官爷请看——‘夫沈二郎,大业三年五月战殁于陇西,兵部记档。
该户属军户优抚之列,免三年徭役及市税’。
此条为县衙户房亲批,有印为证。”
税吏凑近细看,脸色微变。
林知微继续道:“至于场地费——《市易令》第三条:‘日营业额不足五百文之小贩,免收常设场地费’。
民妇摊位日营业额从未超过五百文,有邻里为证,故此项亦免。”
条理清晰,法条引用精准。
税吏盯着她,眼神里多了几分审视:“你一个妇人,倒懂这些?”
“亡夫为国捐躯,朝廷体恤,赐下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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