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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意已定,他便装得很随和似的对臣属们说:“今日乃赐宴庆功,君臣同乐;并非朝议论事,各逞谈锋。
适才周、淳二卿之意见相左,此间不必再议,以免有碍宴乐之雅兴。
即着左相李斯主持其事,于下次朝议时任诸卿各抒已见,畅所欲言;俾能集思广益,明辨是非,朕当择善而从之。
众卿以为如何?"
群臣听了一致表示拥护,便不再有人发言,大家都把唇舌的功能发挥在饮酒、品肴和吃饭上。
欢宴既毕,齐向秦始皇谢过恩,这才各自回家去。
遗憾的是,淳于越老博士想得太天真了,在他眼巴巴盼望召开的下一次御前会议上,淳于越再也看不到秦始皇的一丝笑意,自己也失去了发言权。
只见左相李斯趾高气扬地从文班中走出,站在宫廷中央,手里拿着写好的文稿,琅琅地宣读说:“夏商周三代之事,何足法也。
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否定当世,蛊惑黔首,语皆道古以害今,饰虚言以乱实。
推崇私学,以诽谤陛下所建树之功业。
今皇帝并有天下,明辨黑白而定于一尊。
但为私学都则相与为奸,教人否定法制,闻知朝廷颁布法令,即各以其学说进行非议,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耀其学说主张以欺世盗名,宣扬其异端邪说以为高尚,率领众多儒者大肆造谣诽谤。
如此言行如不加以禁止,则主在上之势力降乎下,而在下之儒家及其朋党将势往上升,故必须将其禁止。”
接着,李斯提出了焚书的法令草案:
“臣请史官,除纪录秦国之史籍外,其余史书皆烧毁之。
非朝廷任命之博士官,凡藏《诗经》《书经》《论语》《孟子》等暨诸子百家之言者,全部送至当地郡、县守尉处烧毁之。
有敢于语诗、书者,斩首!以古非今者,诛灭三族!焚书令下三日而不烧者,刺面充军,发配到长城服劳役。
官吏知情不报者,与犯法者同罪。
但亦有不烧之书,即医药、卜筮、种树之书。
如有学法律者,可拜地方官吏为师长学习秦法。”
李斯宣读之后,秦始皇当即批准,诏令全国执行。
一时间四方震慑,万民惊恐。
三十日之限期内,仅在咸阳城中即交出、搜缴诗、书暨诸子百家之书简二万余车,竹、帛、绢质的书籍都有。
秦始皇下诏,动用军队的力量,在咸阳外掘了面积为三亩多方圆的大坑十余个。
为了造成声势,给全国作个表率,李斯特地在烧书现场搭了一座高台,请秦始皇和文武群臣亲临督视。
十余个大坑里堆着的书简像小山一般,数以万计的虎贲军人手一只巨大的火把,围在各个坑的周围,待令而行。
闻讯赶来观看焚书的群众,围了一圈又一圈,足有十几万之众。
好几万军队列队警戒,如临大敌。
秦始皇坐在高台的正中,放眼望去,这壮观威严的阵势和场面,以前只经历过两次:第一次是二十五年前在咸阳宫前车裂嫪毒,第二次是十五年前在赵都邯郸对赵国的王族、臣属及自己的八十三家仇家进行大屠杀。
今天这次虽不是杀人,但比杀人更加残忍。
他把秦以前的民族文化精华,
把民族赖以生存、发展的精神食粮、精神支柱毁于一旦!
当李斯发出号令,万只火把即投向简册堆成的小山,顿时火光冲天,浓烟升腾、弥漫,在围观的群众伤心落泪或掩面而泣的时候,秦始皇却发出阵阵狞笑,向李斯投以会心而赞赏的目光,好像又取得了一场战争的胜利似的亢奋、激动不已。
在此期间,举国上下由郡而至县、乡里,由郡守、监尉、县令、县尉到乡长、亭长、里正都层层贯彻,纷纷行动起来。
先是号令大家主动上交,继而是逐家逐户地强行搜缴,首当其冲的当然是诗礼传家的书香门第。
本来自秦始皇亲政以来,儒家就受到了冷落,除了极少数在各级官府任职的史官、博士之外,绝大多数的孔孟信徒得不到任用,只有继承老祖宗的传统,靠办私塾,收点束修(薪水)维持生计。
但是现在,由于那位不懂得“出门看天色,进门看脸色”
的老学究淳于越说了几句抵触圣听的逆耳之言,被判定为犯上作乱,大逆不道,致使儒家奉为圭臬的《诗》《书》《礼》《春秋》《论语》《孟子》,甚至诸子百家的著作也因此全都被毁尽烧光!如此沉重的、毁灭性的打击,简直使这些温良恭俭让的文弱书生承受不了,但是为了挽救和保存文化遗产,保存他们的理想和信念,宁愿冒着生命的危险,采取各种办法,把心爱的书籍藏匿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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