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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总论传统文化之评价5(第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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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主旨是既得性欲之乐,又免儿女之苦,对人口稀少要负一部分的责任,是没有问题的。

(三)秦汉以下

秦汉大帝国初立,战国时代一般的潮流仍旧。

秦皇汉武既为天子,又望长生,人人皆知的两个极端例证可以不论。

人口稀少仍是国家的一个严重问题。

房中之风仍然流行。

王莽相信黄帝御一百二十女而致神仙,于是遣人分行天下,博采淑女。

一直到天下大乱,新朝将亡时,王莽仍“日与方士涿郡、昭君等于后宫考验方术,纵**乐焉”

东汉时此风仍然盛行,王充谓“素女对黄帝陈五女之法,非徒伤父母之身,乃又贼男女之性”

可见这在当时仍是很平常的事,所以王充特别提出攻击。

东汉末有妄人冷寿光,自谓因行容成公御妇人法,年已百五六十,面貌仍如三四十。

此外,汉时有的地方盛行杀婴的风气。

东汉末,贾彪为新息(今河南息县)县长:

小民困贫,多不养子。

彪严为其制,与杀人同罪。

城南有盗劫害人者,北有妇人杀子者。

彪出案发,而掾史欲引南。

彪怒曰:“贼寇害人,此则常理。

母子相残,逆天违道!”

遂驱车北行,案验其罪。

城南贼闻之,亦面缚自首。

数年间人养子者千数。

佥曰:“贾父所长。”

生男名为贾子,生女名为贾女。

区区一县之地,数年间可杀而未杀的婴儿居然能有千数,可见杀婴不完全是由于困乏。

此风停止后,也没有听说生活更加困难;贫困最多也不过是杀婴的一种借口。

这种风气恐怕来源甚早,也不见得限于新息一地;前此与别处无人注意就是了。

**盛行时,不明其法的人就难免要采用野蛮的杀婴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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